本篇文章引用自此
這幾天被點名的頻率還真高......|||b
第一次用「引用」功能。


※活動規則

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,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言。這五個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注明(並附上連結)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(這時候「引用」功能就很好用),然後寫下答案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

題目:怪癖。寫下五個自己的怪癖、奇怪的嗜好、異於常人的習慣。


1)厭惡裙子這種謎樣物體。雖然我的眼睛熱愛迷你裙冰淇淋,不過要我穿在身上出去嚇人就免了。

2)寫文一定要用電腦。就算是日記,只要是手寫就擠不出字來;原因大概是手寫速度跟不上腦袋運轉?(所以上課筆記做的很糟Orz|||)

3)對事物要求奇妙的平衡。比如霍克愛要對馬斯坦古而不是羅伊(雖然剛開始覺得馬斯坦古這個名字太怪了所以沒有用Orz),覺得「佐莎」、「佐霍」這種暱稱好奇怪。其他的話,比如戴手飾絕不會都戴同一隻手,右手戴了戒指那麼手鍊就要戴在左邊。目前耳環還沒只戴一邊出門過。

4)不喜歡吃乾冷的東西。討厭海綿蛋糕、麻醬涼麵是拒絕往來戶、純吐司或純麵包(沒有餡料)的話一定要配牛奶才能下嚥。很愛喝湯,這幾年比較愛吃鹹的東西,就算很餓但是蛋糕吃到飽還是只能吃四塊。Orz

5)痛恨破壞秩序者,有強烈(自以為是)的正義感。舉例來說,看到有人插隊會很不爽,但是原因並不是自己又晚了一步,而是純粹討厭插隊這種行徑。小時候這種態度太強硬,所以當班長或風紀的時候很兇,不過國三之後明白「有彈性」是件很重要的事,所以並沒有被同學們討厭。(笑)

我想了好久才想出來這些耶~(搔頭)某紫的話倒是不少XD

1.走路一定要走在旁人的右側。
2.不好好看著她的話會越走越往馬路中間靠。(每次看得我很緊張趕快把她魂招回來|||)
3.很愛牽人家的手,尤其是她弟。
4.和不熟的人以及很熟的人話特別多,但是和有點熟的人不太好開口。(這點倒是還沒證實)
5.和人聊天的時候不太在乎對方有沒有回應,只要偶爾「嗯」、「喔」個一聲她就能繼續滔滔不絕的講下去。


噗,想人家的都好快XDDDDDDDD
題外話,某紫的話到底有多滔滔不絕呢?
據同學言,「妳以後去路邊擺攤算命客人一定覺得很值回票價。」(噢,她對星座命理也很有一套),
因為「收同樣錢,妳的話是人家的兩倍。」


以上ˇ有興趣的各位請自行帶回家,我就不點名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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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歌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